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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的四大认知误区!_我国有没有规定中小企业的员工试用期

2024-04-26 19:05:37 来源 : 互联网 围观 :
关于试用期的四大认知误区!_我国有没有规定中小企业的员工试用期

我国有没有规定中小企业的员工试用期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九条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由于《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比较宽泛,劳资关系的不平衡导致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2019年4月18日,西城法院通报了涉试用期劳动争议的典型案件,记者发现,很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

有的单位没有充分证明就随意解约,有的为了考核劳动者仅约定试用期;有的延长试用期继续考核,都输了官司。法官提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秉持诚信原则,合理运用试用期制度。

不符合录用条件 不能空口无凭

强先生入职一家公司,担任产品经理职务,双方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入职一周后,公司举行新入职人员述职会,每个新入职人员进行述职并以PPT 形式制作一次产品规划。

述职会开完,强先生便被告知他的述职报告以及在产品规划上的表现,缺乏公司要求产品经理具备的基本素质。强先生的能力明显与公司发展不匹配,与岗位不匹配,未能通过试用期考核。接着,公司通知强先生离职。

强先生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毫无道理,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公司则认为,试用期的解除原因很宽泛,只要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官介绍说,《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更大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承担举证责任,否则需承担法律后果。

见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申请与受理调查核

1、调解范围:

对工作岗位和对公司的认识——自我评价试用

给你一个大纲,供参考.你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缩减xx年xx月起,我在本单位xxx岗位工作.特自我评价如下:

试用期对岗位的理解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以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最近公司招了一批新人,大家再谈论试用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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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和实习期的区别是啥

实习期和见习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实习期和见习期的区别主要在于其用途和时间长度不同。
实习期是指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学生或毕业生进入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进行实际工作,并以此来提升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经验。
实习期通常是以提供工作经验为目的。
见习期则是指从事某个具体职业的新人在职业生涯早期,通过接受专门的培训和指导,逐步适应和掌握该职业的技能、知识和职业规范。
在实习期中,学生或毕业生通常会接受导师或指导员的指导和培训,同时参与一些真实的工作项目,以了解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并借此获得实践经验。

刚入职一家新公司不到一个月,工作内容不适

第一,如果觉得真的不是很合适,尽早得离开,对于目前所在的公司和自己都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因为呆的越久,公司对于您培训的精力付出就越多,如果目前有别的职位可以去试一试,适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如果遇到面试官问你是否在职,你大可以放心,直接说目前求职阶段,一般面试官更在意得是你上家工作为什么离职

一般公司的试用期会存在猫腻吗

试用期,只是彼此了解的阶段。通过这个时期在指定的岗位上使用,而且需求方往往会设置一些课题、难题、甚至会是障碍让岗位人完成。岗位人如果轻松完成一切指定的工作,往往会提前给使用者签署留用合同。相反,则会提前辞退。这是真正需要岗位人的情况。而对于一些用人单位岗位人工作简单,凡是者都能完成,那就会是招聘辞退成为流水线。所以,找工作在之前要对自己的能力、人品等诸多方面要有一个自我认定。在踏上去的路上要自信、坚定、满怀热情!走好人生道理上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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