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最全标准来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律上没有“临时工”这一说法。只要劳动年龄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服务,双方就会形成劳动关系,而且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确定劳动关系。虽然劳动者是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后,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经消失,劳动者应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同工同酬。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履行职责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与劳动合同制工人相同。因此,临时工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如何获得工伤赔偿所谓工伤赔偿,也就是工伤待遇,是对劳动者在生产中暂时或永久的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如果你想获得工伤赔偿,你一般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单位已为员工缴纳社保;2.员工进行了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工伤赔偿。临时工发生事故后应首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报,工伤员工或近亲属将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在我国,工伤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时受伤或因工作原因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本人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如果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也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
三、职工原在部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员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吸毒;
3.自残或自杀。
了解了上述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后,需要明确的是,临时工的赔偿标准与劳动合同制工人相同,不能区别对待。工伤赔偿发生争议时,双方可根据相关法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处理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理程序保护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