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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职业有哪些-2021新行业新商机

2024-06-13 19:05:01 来源 : 互联网 围观 :
2021年新职业有哪些-2021新行业新商机

2021新行业新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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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考新方向

2021年国考呈现以下新方向:

 

- 应届生岗位增加:2021年国考应届生可报考职位比例达到了95%以上,比2020年有所提高。


- 学历要求门槛提高:2021年国考几乎没有大专生可以报考的岗位,省考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也有所提升。


- 基层岗位占比增多:为了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对基层岗位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等报考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面向基层岗位的招录人数占总人数的67.29%。


- 试卷分类更加多样化:试卷分为三类: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行政执法类试卷已经是第三次在国考中出现。

 

这些变化反映了国家对公务员队伍的重视和培养,也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报考机会和选择。

2021国家工种标准

一、2021年特殊工种目录最新

劳动局公布的最新特殊工种目录如下:

1.电工作业

包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或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焊接作业

包含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

包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包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

包含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包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

包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

包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

包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

包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危险物品作业

包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另外,特殊工种还包括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要哪些条件?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1.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

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3.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

4.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5.男性年龄需要满五十五周岁,女性年龄需要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随着延迟退休的推进,特殊工作群体还是继续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的,但是审核方面会很严格。

2021年淘宝冷门新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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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全生产法修订案明确了哪些人员

明确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首先是主要负责人的: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管理机构和人员的: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2021年是十四五开端之年也是什么新征程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指出,“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迈好‘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第一步,至关重要。第一步要迈准迈稳,迈出新气象,迈出新成效”。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交织叠加,全球经济可持续均衡复苏之路艰难曲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在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引领下,我国有力应对复杂严峻国际环境和、洪涝灾害等多重挑战,经济巨轮不惧风浪坚定前行,蓄势奋进高质量发展新航程。

2021年新安全规范

答: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安全生产法》修改或者增加共计42条,包含了诸多亮点和重点内容。

一、将“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增加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阐明了行业主管部门同样负有所在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即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外,其他副职都要根据分管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即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抓好安全,体现了至上、生命至上、保护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的发展理念。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新《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明确

(一)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相关部门要建立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三)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规定是新增条文,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既能防止有关部门推逶扯皮,又能通过社会监督压实责任。

三、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第一百零七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都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都需要认真落实并接受监督考核。

(二)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报告制度。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措施。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法》已经确立的重要制度,这次修改又补充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规定,目的是使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部门和本单位职工的双重监督之下,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四、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虽属于倡导性条款,没有对应法律责任,但也着实具有重大意义和现实需要。近年来,因员工行为异常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现象,引起社会热议。这次修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五、强调对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新增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六、增加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共明确了8项需进行处罚的违法行为,其中第4、第8项为新增项。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七)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七、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一)罚款金额更高。现在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的罚款。

(二)处罚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

(三)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

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八、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强制措施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九、进一步细化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曝光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新增第二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

2021年修改了哪些法律法规

2021年8月颁布的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兵役法、个人信息保、监察官法等。

法律

全国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

颁布机构:全国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8/20

实施日期:2021/8/20

兵役法(2021年)

颁布机构:全国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8/20

实施日期:2021/10/1

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

个人信息保(2021年)

颁布机构:全国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8/20

实施日期:2021/11/1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

监察官法(2021年)

颁布机构:全国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8/20

实施日期:2022/1/1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监察官合法权益,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建设,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法律援助法(2021年)

颁布机构:全国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8/20

实施日期:2022/1/1

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医师法(2021年)

颁布机构:全国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8/20

实施日期:2022/3/1

立法目的:为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健康,推进健康建设。

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机构: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颁布日期:2021/8/9

实施日期:2021/8/11

立法目的:为依法惩治窝藏、包庇犯罪。

行政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颁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21/8/5

实施日期:2021/8/5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颁布机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21/8/12

实施日期:2021/8/12

部门规章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颁布日期:2021/8/2

实施日期:2022/1/1

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1年)

颁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颁布日期:2021/8/3

实施日期:2021/10/1

立法目的:为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1年)

颁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8/3

实施日期:2021/10/1

立法目的:为提高城镇供水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供水成本监管,规范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行为。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1年)

颁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颁布日期:2021/8/11

实施日期:2021/8/11

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21年)

颁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颁布日期:2021/8/11

实施日期:2021/8/11

立法目的: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年)

颁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颁布日期:2021/8/11

实施日期:2021/8/11

立法目的: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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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颁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颁布日期:2021/8/11

实施日期:2021/8/11

立法目的: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2021年)

颁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颁布日期:2021/8/11

实施日期:2021/8/11

立法目的:为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颁布机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颁布日期:2021/8/16

实施日期:2021/10/1

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

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颁布机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8/5

实施日期:2021/8/5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颁布机构: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颁布日期:2021/8/9

实施日期:2021/8/9

商务部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颁布机构:商务部

颁布日期:2021/8/17

实施日期:2021/8/17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颁布机构:农业农村部

颁布日期:2021/8/23

实施日期:2021/8/23

2021年发展新趋势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的复杂局面,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拓展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国经济恢复取得明显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和旺盛活力持续彰显。


亮点一:经济增长国际领先。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提升,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就业优先政策不断强化,国内生产总值较快增长。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速为9.8%,明显高于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主要经济体5.7%、2.4%、3.0%的经济增速;我国经济两年平均增长5.2%,在主要经济体中也是领先的。尽管三季度受、汛情等多重因素冲击,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经济稳定恢复的态势没有改变,四季度以来一些指标逐步回升,全年经济有望实现较快增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预测表明,2021年我国经济增速将达到8.0%,位居主要经济体前列,发展韧性强、潜力大、动力足的特点持续显现。


亮点二:城镇新增就业持续扩大。就业优先深入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就业帮扶精准有效,创业带动就业明显,就业规模持续扩大,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亮点。1—10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33万人,同比多增124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5.1%,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低于5.5%左右的预期目标。重点群体就业状况改善。10月份,反映大学生就业的全国20—24岁本科及以上人员城镇调查失业率比上月下降0.7个百分点,连续3个月下降;反映农民工就业的全国外来农业户籍人口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5%,低于上年同期和2019年同期水平。


亮点三:居民消费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市场保供稳价力度不断扩大,“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得到强化,居民基本生活品供给增加,促进了商品和服务市场供需总体平衡,居民消费价格(CPI)保持温和上涨态势。1—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低于3%左右的预期目标,核心CPI上涨0.8%。居民消费价格总体稳定,主要得益于粮食生产再获丰收,主要肉类产能持续恢复,蛋奶和水果等市场供应充足,食品价格稳中略降,也得益于工业服务业供给能力充裕,生产稳定增长。1—10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下降1

2021年有没有赚钱的兼职或者副业

1微商:我自己本身就在做,都是一件代发,主要是卖零食,原产地水果和家乡的海鲜(我家来自东山岛)。坚持发圈,做好营销和客户服务,包括售前售后这些,会慢慢积累忠实客户,客户能介绍客户的话,你的收入就还不错,零花钱也是有的。

2自媒体:像头条,大鱼号,百家,企鹅号啦等等,多写多写,坚持写作。

3无货源开店:淘宝,闲鱼,拼多多等等,会找货源,会做引流,这一方面我不是很懂,但是也是很多人有在做,做得还是可以的。

4跨境电商:我一个朋友做得很好,利润不错,也不需要囤货,找货都是阿里巴巴这种的。不过有些平台需要押金,就比如京东开店就需要保证金,淘宝,拼多多也需要。

找准适合自己的,去坚持做总是可以的。我是阿薰,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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